李蟠状元府[市区劳动巷20号·清] 李蟠(1655-1728),小字根大,字仙李,又字根庵,号莱溪。康熙三十六年(1697)进士,因对治河之策切中要害,被点为状元,授官翰林院修撰,入国史馆篡修《大清一统志》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因顺天府乡试案罢官,后返乡,在府中作诗自娱,著有《根庵文集》。原状元府有四进院落,占地面积6700平方米,坐北朝南。大门前原有两根旗杆和两个圆形石鼓,大门上立有“状元及第”匾额,正厅悬挂“鳌头独步”匾额。府内厅、堂、楼、阁、厢房、后花园一应具有,房屋300余间。现存中路三进,依次为大门、一过邸、内影壁、客厅、静庐。占地面积4560平方米,建筑面积1230平方米。主要建筑静庐面阔三间10米,进深七檩6.2米,硬山顶。